黑河法院机构

内设部门及职能

发布时间:2019-08-01 15:35:50


    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院机关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人员考录、调配、任免、工资和离退休的审批、考核、奖励、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负责机关有关党群党建方面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各项活动和发展党员,领导并负责妇委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领导院内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督察室

    负责全市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

    研究室

    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等工作。

    审管办

    负责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一工作,各类裁判文书评查、与人大、政协机关及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法官审判业务档案的管理,案件评议和审查、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

    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除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案件以外的一、二审刑事案件。

    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一、二审刑事案件。

    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除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其他合同纠纷以外的一、二审民事案件。

    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其他合同纠纷的一、二审民事案件。

    行政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一、二审行政案件。

    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负责执行辖区内重大执行案件和院内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立案庭

    负责依法受理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和再审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审查立案及交办、催办工作,处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事宜。

    审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申诉、再审、抗诉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

    审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民商事、行政申诉、再审和抗诉案件。

    法警支队

    负责全市法院法警工作。

    司法科

    负责院内行政事物、计划财务、物资装备、调拨等工作。

    技术室

    负责司法鉴定及其它相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

    办公室

    负责院内政秘、档案管理工作。

    赔偿委员会

    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等工作。

    信访办

    负责指导协调涉诉信访工作,处理进京进省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涉诉信访问题调研,管理审核司法求助资金使用。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全市辖区内一、二审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负责对未成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和回访考察,协助社区矫正组织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做好帮教工作。

    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定和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全市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选任、培训、指导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