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法院简介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6-03-08 16:24:39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审判大楼位于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11号,大楼建筑面积8 800平方米,建成于2004年。黑河市法院辖区面积6.87万平方千米,人口175万。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1946年9月设立的黑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司法处。1948年2月,成立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河分庭。1949年6月,将“黑河分庭”改建成黑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人民法院。同年10月,改称为黑龙江省人民法院黑河分庭,内设刑事庭、民事庭、管辖黑河专区所属瑷珲、孙吴、逊克、佛山、呼玛5个县人民法院。1966年,黑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爱辉、孙吴、逊克、呼玛、嘉荫、北安、德都7个县人民法院。1980年1月,黑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司法行政科6个职能部门。

    1993年4月1日地改市后,黑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称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司法行政科、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党总支、执行庭和法医室18个职能部门,编制88人。

    至今,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挂靠)、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技术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挂法警支队牌子)、信访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人民陪审办公室、机关党委(按党章设置,不占内设机构限额)26个职能部门,政法专项编制131人,实有117人。下辖6个县级法院,分别是:北安市人民法院、爱辉区人民法院、嫩江县人民法院、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孙吴县人民法院、逊克县人民法院;下辖人民法庭20个,巡回审判联系点3个。

    2013年,市法院民一庭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4年,黑河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三项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全省法院公告、发行工作先进单位;政治部被省工会命名为“全省工人先锋号”。 2015年,黑河市法院被省委、省政府重新命名为全省文明单位;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命名为全省青年文明号;黑河市法院法警支队被省法院评为三星级警队。2016年,黑河市法院被评为北部战区五省(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荣获黑龙江省第六届“六个十佳”和谐单位提名奖;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中级法院;在全省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二名。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    

    邮编:164300

黑河法院院级领导

黑河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

发布时间:2014-06-18 10:55:42


    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 

    张哲浩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忠东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君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于树军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清海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云峰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红梅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季洪翔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兆江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孟轲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

    王  铁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代柳怡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张立新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胡  巍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姜淑艳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孙伟华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伟才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树军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庭长

    臧志勇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主任

黑河法院法官

更多
· 刘红梅 (2019-08-02)
· 王清海 (2019-08-02)
· 刘云峰 (2019-08-02)
· 范江涛 (2019-08-02)
· 张 岩 (2019-08-02)
· 吴银龙 (2019-08-02)
· 何龙航 (2019-08-02)
· 张可秋 (2019-08-02)

黑河法院机构

内设部门及职能

发布时间:2019-08-01 15:35:50


    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院机关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人员考录、调配、任免、工资和离退休的审批、考核、奖励、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负责机关有关党群党建方面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各项活动和发展党员,领导并负责妇委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领导院内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督察室

    负责全市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

    研究室

    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等工作。

    审管办

    负责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一工作,各类裁判文书评查、与人大、政协机关及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法官审判业务档案的管理,案件评议和审查、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

    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除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案件以外的一、二审刑事案件。

    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一、二审刑事案件。

    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除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其他合同纠纷以外的一、二审民事案件。

    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其他合同纠纷的一、二审民事案件。

    行政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一、二审行政案件。

    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负责执行辖区内重大执行案件和院内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立案庭

    负责依法受理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和再审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审查立案及交办、催办工作,处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事宜。

    审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申诉、再审、抗诉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

    审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民商事、行政申诉、再审和抗诉案件。

    法警支队

    负责全市法院法警工作。

    司法科

    负责院内行政事物、计划财务、物资装备、调拨等工作。

    技术室

    负责司法鉴定及其它相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

    办公室

    负责院内政秘、档案管理工作。

    赔偿委员会

    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等工作。

    信访办

    负责指导协调涉诉信访工作,处理进京进省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涉诉信访问题调研,管理审核司法求助资金使用。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全市辖区内一、二审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负责对未成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和回访考察,协助社区矫正组织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做好帮教工作。

    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定和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全市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选任、培训、指导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