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纠纷发生地去化解矛盾,既能便民诉讼,又能实地了解案情,有效就地化解纠纷”。这是孙吴法院巡回审判法官们常说的话,常做的事。
陈某以某村委会欠招待费1600元诉至法院,现任村主任称系前任所欠,因不知具体情况,不同意还款。巡回法官来到该村,把原告、被告现任及原任村主任、书记约到村委会现场调解,三方坐在一起详细核实了欠招待费的真实性。欠款实事清楚了,现任村委会主任打开了心结,遂与陈某达成还款协议,多年的纠纷很快就案结事了人和在村委会。
孙吴法院的巡回法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深入矛盾纠纷的发生地,到双方当事人周围的知情群众及近亲属、村干部中间去调查、交谈,实地查看诉争实物,进行现场勘验、测量。这样法官就能真实客观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起因、经过、焦点和纠纷症结所在。法官心中有数了,就能找准纠纷的重点、难点、焦点,有针对性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随时协调知情的村干部及相关部门多层次 “联动调解”,及时邀请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一同 “友情调解”。真正做到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细、做全、做实、做好,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的化解、和解在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