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播剧《家事法庭》以其贴近生活的剧情备受关注。剧中,青年法官沈谢秩携手法律同仁,扎根基层,用法律与温情化解了众多家庭矛盾纠纷。近日,嫩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逝者婚内不当赠与引发的家庭纠纷,与剧中情节呼应,展现了新时代法官的智慧与担当。
案情回顾
2025年5月,原告吴某的丈夫方某突发疾病离世。吴某在整理遗物时,意外发现方某与被告辛某存在近三年的婚外亲密关系。在此期间,吴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辛某转账共计43.9万元。吴某认为,这些款项系方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财产权益与婚姻尊严。2026年1月,吴某一纸诉状将辛某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辛某全额返还43.9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方某与吴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无书面财产约定。辛某系本地在外务工人员,与方某系同事关系,双方虽未同居,但存在频繁经济往来与情感互动。方某去世后,辛某曾主动联系吴某表达哀悼,但未就转账事宜作出说明。(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不急于释法,先以倾听建立信任。法官对吴某维护婚姻忠诚与家庭稳定的正当诉求表示支持,引导其将悲痛转化为理性维权动力;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辛某亦不贴“第三者”标签,而是共情其被卷入情感漩涡后的茫然与窘迫,明确告知“法律否定的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而非对你个人的道德审判”。两次单独谈话后,双方抵触情绪明显缓解。
随后,法官组织“微型释法会”,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及相关司法解释,辅以本院近三年同类案例裁判结果对比分析,使双方清晰认知:43.9万元中,扣除辛某自认退还的7.2万元,其余原则上应予返还,但考虑到辛某实际生活困难及部分转账确具混同消费特征,法院可依职权酌定返还比例。
为促成实质和解,法官还邀请当地妇联、村委会参与背靠背调解,由妇联干部进行婚姻关系修复心理指导。在多方协同下,法官提出“自行化解+当庭给付”方案,辛某于调解当日支付12.5万元,起诉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负担。该方案兼顾法律刚性与人文温度,双方均表示认可。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