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信息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09:33:56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4日止,如公示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公示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结束。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信息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魏增光
监督电话:0456-8294026
特此公告。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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