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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而来】老师管学生怕“踩雷”?法治副校长给你划明安全线!

发布时间:2026-01-20 16:17:52




    “学生上课顶撞老师、故意破坏公物,甚至欺负同学——不管,对不起教书育人的责任;管狠了,怕被说‘体罚’,家长投诉、舆情发酵,工作都受影响……”是不是每个老师都有过这样的纠结?别急!北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俊杰同志受邀走进北安市第八中学,用司法视角为一线教育工作者答疑解惑,赋能护航。

    必藏!合法惩戒“三级工具箱”(随取随用)

    教育惩戒不是“一刀切”,而是“阶梯式应对”,不同违规场景对应不同工具,精准发力不踩雷。

    一级工具箱(轻微违规:课堂即时处理)

    适用场景:小声说话、玩文具、偶尔走神、轻度顶嘴

    • 合法工具:

    1. 点名提醒(“XX同学,请专注听课哦”);

    2. 课后10分钟单独谈话(指出错误,明确要求);

    3. 书面检讨(不超过300字,侧重反思而非惩罚);

    4. 班级公益服务(整理讲台、摆放图书,不超30分钟)

    二级工具箱(较重违规:学校协同处理)

    • 适用场景:多次顶撞老师、破坏公物、课间欺凌、抄袭作弊

    • 合法工具:

    1. 德育主任联合训导(形成书面记录);

    2. 暂停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如春游、研学,不超3天);

    3. 校内公益服务(如校园保洁、文明劝导,不超1周);

    4. 家长到校共同教育(书面告知家长违规事实及惩戒依据)

    三级工具箱(严重违规:法治介入处理)

    • 适用场景:携带危险品进校园、校园霸凌致伤、多次严重违纪

    • 合法工具:

    1. 停课/停学(不超1周,家长需在家监管并签字确认);

    2. 法治副校长专项训诫(结合法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3. 高中阶段给予警告/记过处分(需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4. 联合心理老师开展辅导(关注学生心理状态)

    • 关键提醒:实施前学生有权申辩,全程留痕归档

    血泪教训!8条“高压红线”绝对不能碰

    以下行为轻则行政处分,重则民事赔偿、刑事责任,再生气也不能做!

    1. 直接体罚:扇耳光、踹踢、揪头发、罚跑超1000米(案例:某老师罚学生蛙跳致骨折,赔偿8万元);

    2. 变相体罚:罚抄作业超10遍、寒冬/酷暑罚站、关小黑屋(案例:某老师罚学生抄课文50遍,被家长投诉,行政警告);

    3. 人格侮辱:“你就是个垃圾”“没爹没妈教”“永远没出息”(涉嫌侵犯名誉权,需书面道歉);

    4. 牵连惩罚:“一人犯错,全班罚站”“小组有人作弊,全组罚抄”(违反公平原则,属违规);

    5. 委托惩戒:让班长打手心、让其他学生孤立违纪者(转嫁教育责任,学校需担责);

    6. 情绪惩戒:因个人心情差,故意针对某学生,属滥用职权;

    7. 学业绑定:“考不及格就罚站”“作业错一题罚抄10遍”(惩戒与学业成绩挂钩,违规);

    8. 危险行为:扔学生物品、推搡学生、让学生站在窗边/楼梯口。(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法治副校长“实战锦囊”:3招化解管教难题

    1. 提前立规:开学初和学生、家长共同制定《班级惩戒办法》,明确“哪些行为要管”“怎么管”,让惩戒有共识、无争议;

    2. 留痕护身:实施惩戒后,在班级日志或工作群记录(如“XX同学因XX违规,实施课后谈话+书面检讨,家长已知晓”),截图、签字等证据保留至少1学期;

    3. 柔性跟进:惩戒不是终点,24小时内和学生谈心,说清“为什么管你”“希望你怎么做”,同时反馈给家长,形成“惩戒-引导-改进”的闭环。

    教育不是温室里的娇养,而是风雨中的成长。合法的惩戒,是为了让学生明白“自由有边界,行为有底线”;有温度的教育,是让学生知道“规则背后,是老师的良苦用心”。愿每一位教师都能手握“法律戒尺”,心怀“育人初心”,既不因为害怕风险而“不敢管”,也不因为情绪冲动而“乱管”,让惩戒成为学生成长路上的“指南针”,而非“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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