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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北安法院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发布时间:2025-12-05 09:23:28



    北安法院获评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2月4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召开,大会公布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北安法院凭借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扎实成效与突出贡献,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北安法院始终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将审判职能与民族工作深度融合,以司法之力护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区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法治根基。

    一、党建引领强根基,凝聚团结向心力

    北安法院党组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为全院任务,与审判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创建“北法红色映象”党建品牌,传承“从延安到北安”红色基因,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学习与司法实践。创新跨区域共建模式,与延安宝塔法院、阿勒泰福海法院缔结“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法院”,通过线上联学、线下交流等形式深化合作。搭建“明德书苑”图书馆,组织干警走进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研学,邀请冬奥冠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红色文化凝聚各民族干警奋进力量。

    二、法治宣传搭桥梁,厚植民族同心圆

    以“一网双微”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蝶城‘枫’景看北安”等特色专栏,拍摄《万疆》《党旗飘扬的方向》等多元民族文化MV,制作《未来可期之为爱发令》等普法微电影,让民族政策与法律知识深入人心。选聘各民族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干警深入机关、企业、社区、校园宣讲51场次,29名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累计授课600余课时,“北法小桔灯”普法品牌广受好评,营造全民参与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三、司法为民解民忧,护航发展新格局

    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组建“退休老法官云姐调解室”“家和安巾帼调解队”,2024年调解纠纷3268件,标的额达3300万元,推动561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龙法和”云法庭,实现司法服务“码”上办。聚焦高质量发展,成立破产工作专班,化解金融不良资产460万元,盘活土地2.4万平方米,妥善化解企业与职工近20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创新“四季巡回”护农品牌,开展“双语巡回审判”,组建朝鲜族翻译团队,消除语言障碍,让各民族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援疆协作显担当,深化交融手足情

    选派骨干干警援疆,促成北安法院与福海法院“云签约”共建友好法院,相关做法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报道。援疆干部深入福海县企业、村镇开展调研,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民族政策,协助办理执行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万元,调解民商事案件6件,助力当地旅游法庭规范化建设,以法治力量架起东西部民族团结“连心桥”。

    荣誉为勉,使命为帆。此次获评省级模范集体,是对北安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北安法院将持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司法担当护航民族团结之路,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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