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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小暑:“法院+银保调委会”联动机制“暑”写解纷新篇

发布时间:2025-07-09 17:13:53



    小暑至,夏意浓。当蝉鸣渐起、暑气漫过黑河街巷时,在爱辉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的调解室里,一场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正通过“法院+银保调委会”联动机制得到妥善化解,为这个小暑添了一抹“司法清凉风”。

    简要案情

    2024年11月24日9时57分左右,赵某驾驶的机动车与骑行自行车的于某发生碰撞。经黑河市交警支队爱辉大队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于某伤势轻微。涉事机动车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黑河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但因事故发生后于某未前往医院检查治疗,无法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保险公司无法启动理赔程序,双方就此陷入僵局。

    调解过程

    6月12日,于某配偶李某来到黑河市银行保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调委会”)反映诉求,希望与保险公司面对面协商解决。银保调委会发挥其行业优势,立即联系涉事保险公司,搭建沟通平台。

    初步沟通中,工作人员发现双方对理赔事宜分歧较大。为避免矛盾升级,银保调委会主动对接爱辉区法院,启动“法院+银保调委会”联动调解机制。爱辉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迅速响应,发挥司法指导职能;银保调委会调解员则凭借丰富的保险纠纷调解经验,与法官协同梳理争议焦点、分析法律关系、明确理赔责任。

    6月23日,在自贸区法庭的调解室里,李某与保险公司经理丁某相对而坐。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释明权利义务;调解员则结合保险行业规则与类似案例,从情理法多角度劝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调解结果

    在法院和银保调委会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向于某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由于某配偶李某代为接收)。双方当场签订《黑河市银行保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是爱辉区法院与银保调委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法院+银保调委会”联动模式,使司法资源与专业调解力量深度融合,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为同类保险理赔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解题模板”,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打烊”的司法温度。

    小暑虽至,司法为民的脚步却从未因热浪停歇。爱辉区法院将继续以小暑般“万物渐盛”的劲头,深耕多元解纷机制,让“联动调解”的触角延伸至更多民生领域用法治之力为群众驱散“心”暑,以温暖司法守护每一个节气里的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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