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即将退休的法官,在这座“中国大豆之乡”生活了一辈子,办理了上千件案件,每每翻开一件件卷宗,法庭上的一幕幕就像是老电影一样在我眼前闪过,有人开心,有人不如意,如人生一般,在方寸之间的审判庭展现得淋漓尽致。
锦旗背后“四套房”
“刘法官,太谢谢你了,7年了!我终于能住进自己的房子啦!”小任拿着一面锦旗找到我,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听到这句话,我的内心泛着散不尽的喜悦,我和小任解不开渊源还要从一个房子说起。2016年,小任住了30多年的老屋被规划到了旧城改造范围,本是一件开心事,但却让小任家提心吊胆了七年。拆迁之初,按照小任和A房地产公司的合同约定,老屋可以置换包括门市在内的4套房子,约定一年内就能交房,小任每日期待着新房建成,甚至自学起了设计,想着给妻子和孩子置办个舒适的家。
随着新房陆续完工,A房地产公司却迟迟未通知小任来领新房钥匙,小任虽心有疑惑,但想着前面有合同约定,这么大的公司也不会违约,于是,这一等就是七年。
原来,A房地产公司早就将该项目给了B公司,房子也在2023年建好,但这4套房却并未交给小任反而卖给了其他人。于是,2024年7月6日,小任一纸诉状将A公司告上法院。
历经七载“找房路”
“刘法官,你可得给我做主呀!为这房子,老婆都要跟我离婚啦。”看见一个大男人站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心想这案子得尽快办理。
看过小任给我的材料,我了解到案件其实并不复杂,只需追加B公司为共同被告,将4名受让人追加为第三人,就能判决结案,但经验告诉我,很可能B公司会上诉,那么小任的“找房路”将遥遥无期。
拿起电话,我思索了很久,“小任呀,要不我们先走调解程序吧!”
小任正在气头上,执意起诉。“起诉确实能迅速判决,如果有人上诉,你还是拿不到房子。房子也卖出去了,也不能把现房主赶出去,不如先走调解程序,我去项目实地看看,和B公司好好谈谈,看能否找到解决的办法。”在我的劝说下,小任同意尝试调解。
毛坯房中“巧劝说”
“这房子都拆了7年了,我租了7年房子,你还让我等?我不同意!”小任激动地说道。
“现在房子都卖了,我也没办法,你要想要房子,就只有城东的期房。你不要我也没办法,就等法院判吧。”首次面对面调解以激烈的争吵结束。
有了第一次的调解经验,为避免双方见面激化矛盾,我决定改变方式,采用“背对背”调解,给双方分别梳理矛盾,我搭起了双方沟通的桥梁,将诉求表达清楚。
我约了B公司的负责人,到项目实地考察,上午看采光,下午看通风,最终发现两套采光无遮挡、南北通透、视野佳的楼梯房和两套临街门市还未售出,正适合给小任。于是,我以这个突破口,两个月的时间,我分别和小任、B公司负责人打了数个电话,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联络员”。
“我看过项目转移合同,清清楚楚地写着这四套房归小任所有,你们还是把房子卖出去了,就是咱们有错在先。”
“小任拖家带口的,房子没有了,妻子闹离婚,孩子急上学,他也是没办法了才找到法院,也要理解他的难处。”经过多次的释法说理,B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有所转变,愿意和小任进行沟通协商。
我把小任约到了新建项目处,带他实地看看那四套房,劝道,“因为这几套房子你也是从期待满满到差点婚姻破裂,想要个说法是情理中的事,但是咱最终还是要安顿好孩子的学校,安抚好妻子的情绪,我去B公司的项目看了,上上下下爬了上百层楼梯,帮你选了这4套房子,学区也是重点小学,门市装修即可出租,要不咱们各退一步,以孩子上学为主?”望着透过玻璃洒进来的阳光,小任缓缓地点了点头。
七年期盼“终得房”
同样一间调解室,与上次的针锋相对不同,这次的氛围和谐了很多,我也提出调解建议,“小任,这四套房子你也看了,位置、面积、户型都很合适,也是B公司现在出售紧俏的几套了,你若不同意还需要再等可能很长时间!”
“现在项目里房源有限,我陪着刘法官顶风冒雨的去看了十多次才找到,刘法官付出这么多,我也看在眼里,公司同意给这四套现房了,”B公司负责人率先表态。小任也点头表示同意,“刘法官,为了孩子,也为了你付出的辛苦,我同意了。”小任说道。
在我的见证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约定两天后办理房屋登记,在办事大厅,小任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刘法官,7年了,我终于拿回了我的房子。”
面对小任的笑脸,我又一次感受到,在我眼中普通的一件“小案子”,但是办的却是当事人的“人生事”,解的是当事人的“多年愁”。
如果说法律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那么法官无疑就是那引领读者穿梭于情节起伏间的主角。他手持公平正义之尺,面对“一案结多案生”的复杂局面,法官化身成为高明的调解师,每一次判决都不只解决眼前的争端,而是深挖根源,预防纠纷再生。
在法律的广阔舞台上,法官以其专业的知识和无私的精神,编织着每一个公正的故事章节,确保每一桩案件的落幕都能为和谐社会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调解的艺术在一次次面对面的交谈中得到生动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