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是破解“执行难”的一剂良药。我市逊克县人民法院近期针对一起棘手案件,用这剂良药成功解决一起欠款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马某系外地分包商,近几年在逊克建筑市场分包一些工程,经营中赊欠本地私营业主卢某部分建材款迟迟不能偿还,被卢诉至法院,经审理马某被判偿还卢某建材款9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发现马某系外地居民,在逊克县内无财产可供执行,身份信息不详,施工机械设备为租用,没有施工任务时,不在逊克县内活动,相应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陷入停滞状态。申请人提供新线索,马某今年分包到某单位办公用房和职工团购房工程,得此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到工地核实并准备采取措施,该单位虽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但是担心案件执行会影响施工进度和工期,不予配合,出租设备的单位也提出执行异议,鉴于此情况,在执行干警的提议下,法院向政法委申请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此案。
经逊克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由人民法院完善相应手续送达该成员单位,并结合案件事实,摆明利害关系。该成员单位积极提供了承包商在某金融部门的基建帐户,通过对该帐户进行强制扣划,注明扣划款为执行分包商马某款项,同时得到承包商的认可,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