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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中院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8-19 16:45:01



    为深化院校双向交流,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助力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8月16日,黑河中院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黑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迎松,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于文秀出席仪式并致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马文静及黑河中院民事条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中俄法律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副院长丁玉翠主持仪式。

    于文秀在致辞中介绍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学科建设、最新学术成果和近期工作情况。她表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法学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结合,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秉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原则,丰富合作形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合作协议得到全面、深入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法学教育和司法审判实践融合发展,为教育事业和司法事业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武迎松在致辞中对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指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学实力雄厚、研究成果丰硕,尤其在“俄语+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形成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法学教育品牌,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希望双方发挥好合作创造的机遇,聚焦新征程新使命新定位,对标梳理院校合作的发力点、创新点、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让高校丰富教学资源“引进来”,让法院优质实践资源“走出去”,在服务保障大局、深化涉外法治研究、联合培育人才等方面携手共进、相向而行,共同推进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务实合作,让协议中的美好愿景变为现实,以高质量优秀成果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黑河中院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将在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学术交流、理论研究、外国法查明服务等五个方面展开合作,并建立日常联络、项目推进、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等长效机制,探索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共融共促的最佳路径,共育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打造院校合作典范。

    仪式上,武迎松分别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世萍、中俄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佳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外国法查明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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