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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绿水青山 法护美丽黑河——黑河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15 16:36:47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传播生态司法保护理念,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黑河法院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召开新闻发布会

    黑河中院、孙吴法院、北安法院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公布了“北法安澜生态”品牌以及“法小貂”环境资源法治品牌,集中宣传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果。

    左图:北安法院“北法安澜生态”品牌

    右图:孙吴法院“法小貂”环境资源法治品牌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近期,孙吴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并就该案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孙吴县自然资源局部分工作人员到场旁听。某林草局及某政府负责人亲自出庭,并在庭审中阐述作出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的缘由,充分发挥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作用,不仅有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国家、群众利益,也有利于加强警示教育,增强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意识和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开展巡回审判

    嫩江法院、逊克法院分别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法官们走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为百姓妥善处理纠纷,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和导向作用。在一起土地纠纷中,相邻土地间灌溉水渠因常年无人修缮导致堵塞,刘某在未征得张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毁坏张某一根垄的土地,将水渠引入自家农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审理中,法官引用民法典绿色条款,向刘某释明在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更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共同修缮水渠,将土地恢复原状。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嫩江法院、五大连池法院分别开展“生态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走进社区、学校、乡村、牧场,向往来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结合案例向群众讲解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环境资源保护任重道远,黑河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切实以司法之力守护好绿水青山,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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