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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变“末端执”为“源头治”

发布时间:2024-07-04 10:30:10




    “谢谢法官,我父亲的案子终于解决了,他老人家可以安心的走了,我也不用再为这件事情发愁了!”近日,在五大连池法院,王某某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从王某某之前的满心担忧与无耐到如今的充满激动与喜悦,是五大连池法院深挖执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也使一起即将申请执行的继承纠纷诉讼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家住五大连池市和平镇解放村的王某与李某系地邻,王某因李某抢种其土地,将李某诉至五大连池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和平法庭受理此案后,组织了王某与李某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法庭工作人员给王某打电话了解履行情况,王某的女儿王某某告诉工作人员,李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而王某已于几天前去世,现在正她在为申请执行而发愁,又到了耕种时节,她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申请执行立案。

    该法庭了解情况后,把李某及王某某约至法庭,向李某阐明执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及进入执行程序带来的额外支出,同时劝说双方是地邻,应该和睦相处,才有利于日后的耕种、收割等。法官也对王某的法定继承人释明继承的发生顺序,对老人的赡养关系,以及再次立案确定继承份额所增加的诉累。王某的继承人当场对继承比例进行协商并同意。最终,在和平法庭的努力下,李某将法律文书的义务款项交付给了王某的继承人,至此,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五大连池法院积极探索执前调解新模式,努力探索建立调判案件督促履行机制,引导相关案件执前调解,以司法助力乡村振兴,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稳定社会为己任,切实发挥“无讼村屯”示范点引领示范作用,实现了“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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