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我国今年环境日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黑河法院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
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6月4日,孙吴县人民法院联合黑龙江孙吴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红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孙吴县人民法院、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参加揭牌仪式。黑河法院将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契机,有效衔接执法与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保障湿地生态安全。
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6月1日,嫩江市人民法院联合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嫩江市人民检察院、嫩江市生态环境局、嫩江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嫩江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并树立嫩江市自然保护地司法保护令标牌。
该协议涵盖黑龙江中央站黑嘴松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科洛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门鲁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嫩江圈河省级湿地公园、高峰省级森林公园、科洛火山省级森林公园6个自然保护地。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要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共同保护机制、完善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联动办理机制等重要事项,严格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
召开环资审判新闻发布会
爱辉区人民法院、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孙吴县人民法院分别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近年来,黑河法院坚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关提前介入”及“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协调联动,建立“河长+法官”“田长+法官”“林长+法官”协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合力。同时利用“一网双微”新媒体平台,通过新闻发布会、以案说法等多形式,公布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6月4日-5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爱辉区人民法院、嫩江市人民法院、北安市人民法院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分别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干警走入学校、广场、夜市,搭起宣传、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向往来群众、商户发放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结合案例向群众讲解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广环境保护理念,共同节约、保护资源。通过唤醒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群众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