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河中院民二庭法官张婷婷成功调解一起董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长达七年的矛盾。
案件回顾:李某与董某系朋友关系,双方之间存在多次微信转账记录,资金往来频繁。董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款较多,且在微信中向李某主张还款,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董某诉至法院主张权利。一审法院根据双方的微信转账流水冲减后,判决李某向董某承担还款责任。李某不服上诉至黑河中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婷婷认真查阅卷宗,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考虑当事人身处外地工作,决定尝试进行电话调解。
为落实落靠省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过程中,她秉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使命与责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导、明法析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通过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在审判工作中作为党员法官的职责所在,要办好案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作为法院的一名法官,一名党员干部,她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与审判业务相融合,在办案过程中,为同事树好“榜样”,做好示范,在确保案件程序的合法性与实体内容公平性的前提下,谋在先、走在前,注重在调解、裁判中兼顾“以和为贵”等传统价值理念,进行释法说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知重负重、知难克难,不断开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以正确裁判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常态化便利高效解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