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时节,万物萌生。集中执行,步履不停!嫩江法院持续巩固“驿法争春·春雷”专项行动成果,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再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张某某申请执行曹某、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两次拍卖被执行人房屋,竞拍人竞价成功后虽已将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但因此房屋现居住人与被执行人存在债务纠纷一直未能将房屋交付竞拍人使用。嫩江法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房屋所在地,对“法拍房”进行强制腾退清场,顺利交付买受人。
王某申请执行万某甲、万某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嫩江法院将二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全部冻结,二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经申请人同意,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并给付执行款,申请人王某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因正值农忙时节,为不耽误农时,执行干警驱车40公里到申请人家中确认签字。
刘某申请执行某乡镇某村委会劳务一案,村委会表示现在村里资金暂未下拨,待下拨后将把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干警在处理执行案件之余,联合村委会干部开展普法宣传,并对春耕期间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四月的雨水可以润物四方实现五谷丰登,法院的执行也在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努力创新。嫩江法院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