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的播种机不见了?
看法院执行法官
如何兵分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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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行护春耕
近日,五大连池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因案外人将诉前保全标的物隐藏而未能执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王某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农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王某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五大连池农商行诉至法院,并对王某一台马斯奇奥播种机申请诉前保全。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五大连池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已经被五大连池农商行申请诉前保全的马斯奇奥播种机被案外人朱某隐匿,朱某一直东躲西藏,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为彻底解决该案件,五大连池法院执行局组成专案组兵分几路,一组联系朱某亲属,查询朱某社会关系,针对性蹲点守候;另一组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查询朱某行踪轨迹,特别是其车辆运行情况。几天后终于查到,朱某驾驶车辆正从北安驶向五大连池,执行局迅速组织人员将朱某在入城处抓获。经审讯后将马斯奇奥播种机成功追回。
如何处置马斯奇奥播种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春耕在即不能耽误农时,执行局当即决定:立即委托评估、拍卖,并尽可能缩短拍卖周期。一方面要求抽签确定的评估机构一周内必须提交评估报告,另一方面农商行发挥自身在农村、农场网点遍布的优势,广泛传播拍卖信息。最终,不到二十天播种机以26万元的价格法拍成功。
春耕不负,农时不误。自开展“雷霆行动”以来,五大连池法院在春耕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质效,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农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全力以赴为春耕保驾护航,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强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