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方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在此新年来临之际,特致三点提醒:
一、重视家庭教育,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行是对孩子最基本、最直接的的教育,通过日常影响孩子的心灵,塑造孩子的人格。父母和谐相处,共担责任,率先垂范,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是孩子成长最好的环境。
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切记对孩子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拒绝用暴力解决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孩子存在暴力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
二、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的、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希望家长朋友们时刻掌握孩子的情绪、心理状况及思想动态,在面对校园欺凌问题时,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给予孩子理解与关爱,降低、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应与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及时取得联系,寻求解决办法。此外,家长还应对孩子进行预防性的教育,正确的引导,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以暴制暴。
三、注意劳逸结合,避免沉迷网络。网络是把双刃剑,既存在大量有益信息,也混杂着网络暴力等不良信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长时间接触网络不利于健康心灵的塑造。
希望家长朋友们履行好监管职责,限制使用网络时长,规范网络使用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合理使用网络,避免沉迷网络。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希望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落实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黑河中院愿与家长朋友们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