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河流资源案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监督防治的有机衔接,切实加强河流管理保护,促进依法治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12月18日上午,黑河中院与黑河市水务局举行“河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黑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梅、黑河市水务局副局长朱玉辉出席签约仪式,黑河中院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参加活动。
本次会议上双方签署的《关于建立黑河市“河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构建“河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在河流资源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审理相关涉水案件和打击破坏水资源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效率。通过与水务局不断深化务实合作,以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协作凝聚水资源保护治理合力,通过探索依法治水新模式共护黑河绿水清流。
法院及水务部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支持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等六大工作机制,通过司法手段保护全市各流域生态环境,依法严惩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流域内各主体的民事权益,支持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共同提升河流管理的法治水平,促进黑河市流域河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下一步,黑河中院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依法履职、协同联动原则,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通过打造司法专业保护、完善诉源治理工作、强化调研咨询交流、建立修复联动机制、扩大法治宣传效果等手段,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助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黑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