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王小美和张小帅是朋友关系,经营一家饭店,李小五是饭店的雇员。在正月十五夜晚,王小美和张小帅燃放烟花时候,因摆放不当,将看热闹的李小五眼睛崩伤。2020年,因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李小五将王小美和张小帅诉至北安法院,后法院判决王小美和张小帅向李小五赔偿已经产生的医疗费3万元。2023年因李小五的医疗终结,其再次向北安法院提起诉讼,经鉴定机构鉴定李小五的眼睛构成十级伤残。
调解矛盾
第一轮调解:庭审时,李小五与其律师一同出庭,庭审结束后,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小五主张对方给付11万元的赔偿款,而王小美和张小帅只同意赔偿李小五9万元。李小五与妻子电话沟通后,其妻子不同意该数额。
第二轮调解:庭审当日下午,王小美和张小帅联系法官,同意将赔偿数目提升到9.5万元。法官又将李小五及其妻子约到法院,对案件继续进行调解,李小五表示赔偿数额最少10.5万元。法官又给王小美和张小帅打去电话,王小美和张小帅表示不同意该数额。双方都进行了让步,但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第三轮调解:第三天,办案法官忙完一天的庭审后,想到这个案件仍有调解结案的可能,于是组织双方进行再一次调解。从17点00分到19点35分,经过近3个小时的电话沟通,办案法官从法、理、情角度对双方争议问题逐一解答,引导双方稳定情绪,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都同意了10万元这个数额。
王小美和张小帅说:“发生这种事情,对李小五造成伤害,我们也很痛心,但是事情发生了,我们就要勇敢的面对,谢谢法官的多次调解,让我们的纠纷得以解决,绑在我们心头上三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李小五说:“谢谢法官在鉴定前、鉴定后对我们进行的多次调解,通过这个案件,我也看见了你们对待当事人的真诚和对待案件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