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北审判团队不断与北安市公安局通北分局、通北镇司法所、通北镇法律服务所、通北镇周边村委会以及通北镇周边中小学加强合作,针对重点领域产生的纠纷联合办公,用干警的专业知识和主动服务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案件背景
近年来,校园欺凌呈多发态势,且多发生在“留守儿童”身上。其中,发生在小A(初中生,父母离异,与奶奶一起生活,打架当天14岁生日),小B(小学生,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小C(小学生,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小D(小学生,被打的孩子,目前与姨奶一起生活)之间的欺凌事件性质恶劣,家长情绪激动。为了及时化解矛盾,让被打的孩子重回校园,通北审判团队先后派出两位法治副校长与北安市公安局通北分局、通北镇司法所、以及涉事学校的校长通过两次调解终将矛盾化解。
法官调解
调解过程中,两位法治副校长分别从案件的诉讼和执行程序对该事件可能的走向分别向双方家长进行了阐述。法官杨洪林告知受害者家属,法律保护合理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希望受害者家属在提出赔偿时能够计算好相关费用;同时,告知其他孩子家长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审判的不是孩子,而是孩子的监护人,最终判决的医药费等费用也应由监护人承担。法官助理方艳楠告知打人孩子的家长,如果监护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受害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仍不履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建议家长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只有将本次事件尽快解决才不至于给孩子的心理造成更多的压力,让孩子们尽快回归教室,希望大家能够尽快达成和解意见将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
最终,三个打人孩子的家长向受害者的家长进行了真诚道歉并承担了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官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中小学生多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孩子犯了错家长须承担相应责任,希望各位家长管好自家的孩子,多抽出点时间陪孩子,给他们一个完整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