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作用,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黑河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海关、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12家单位共同会签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统筹做好辖区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诉讼、执行及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提升黑河市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和水平。
近年来黑河中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注重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在办理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主动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咨询专业意见,有效弥补了人民法院在环境污染治理与资源保护专业领域方面的短板,促进案件妥善化解,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会签印发该联动机制旨在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更好实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协作配合、联席会商,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以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整合优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权益。
下一步,黑河中院等12家单位将严格落实联动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共同扛起服务保障黑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推动形成环境资源预防、警示、治理和恢复的一体化保护大格局,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及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