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河中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上诉人周某自2004年其18周岁起,先后9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每次均在刑满释放不到半年内再次作案,是典型的累犯。
主审法官黑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迎松详细了解上诉人的犯罪经历后,为避免“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等简单化做法,迅速召集刑事审判团队,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接不顺畅、相关责任单位帮教安置工作机制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梳理清单、建立台账,向黑河市司法局、孙吴县司法局制发司法建议书,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在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上,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做好普法宣传。
黑河中院联合孙吴县法院组织召开协调座谈会,召集孙吴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派出所、社区等6家单位。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分工不够明晰、联动协作不够紧密的问题,建议建立安置帮教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衔接安置、管控教育、困难救济、就业创业等若干职能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司法部门主抓、社区负责、各部门协同、公安派出所配合、社会参与”的安置帮教格局,力促降低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发生率。
黑河中院始终牢固树立现代化司法审判理念,针对审判实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综合治理”,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司法建议“小切口”,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下一步,黑河中院将进一步深耕“小案件”诉源治理,解决社会治理“大矛盾”,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