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法院充分运用诉源治理机制,妥善调解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在平衡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维护好亲情关系,为离异家庭子女提供最有利的成长环境。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与被告刘某于2022年7月13日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双方约定婚生男孩由刘某抚养。目前二人的孩子只有30几个月大,并且身体不好,由于刘某不配合周某探望孩子,导致周某心生歉疚,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之情也无从释放,最终以诉讼的方式来法院寻求解决途径。
承办法官考虑到探望权案件的特殊性,申请强制执行不仅难度大还会导致双方关系愈发恶劣,所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格外注意方式方法。
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的家室调解室,为双方播放抚养权、探望权的宣传短片,来缓解双方的矛盾,避免双方将矛盾迁移至孩子身上。并且邀请退休老法官在心理调解室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双方放下隔阂和芥蒂,以子女权益最大化为考量,将父母离异对子女的伤害降到最低点,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探望权是离异配偶对未成年子女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也是单亲子女获得亲情关爱的重要方式,尤其在生效法律文书对行使探望权的时间、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后,抚养子女一方应当履行配合另一方探望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在执行程序中对漠视法律、消极配合的当事人进行法律制裁,对恶意阻挠、对抗执行的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