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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共建美丽幸福黑河——黑河市两级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07 09:12:18


    今天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系列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动全社会共同形成保护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黑河中院

    召开新闻发布 实地走访送法入企

    6月2日,黑河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暨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辖区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展现出黑河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全面贯彻“绿色审判”的司法理念。

    此外,黑河中院采取实地走访形式,通过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发放风险提示书,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就如何践行环保职责进行了讨论,达成了绿色发展共识。

    企业环境污染法律风险提示书

    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以上门普法的形式进行环保普法,让企业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有效促进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生产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爱辉区法院

    创新开拓机制 协同合作发力

    为了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执法协作,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机制,爱辉区法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等辖区内涉环境资源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环境执法工作合力。同时探索建立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促进相关行政机关准确把握违法与不违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依法严格行使处罚权,促进与行政执法部门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方面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综合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助力受损环境及时修复。

    嫩江法院

    跨省司法协作 共守龙江山河

    6月2日,嫩江法院召开了嫩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研讨会,嫩江法院与讷河法院有关领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关负责人参会。会议在嫩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一年实践的基础上,就各自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情况,办理生态环境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嫩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进行研讨。三地法院作为保护嫩江流域环境资源的强有力防线,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协作,共同建立起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

    逊克法院、孙吴法院

    多方位深入群众 全方位环保宣传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1日上午,逊克县法院的干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企业,通过发放世界环境日宣传单、环境资源案例宣传手册,介绍了近年来我省法院依法惩治侵害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案例和法律规定,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讲解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针对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及违法后果,号召大家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黑土地作为“耕地中的大熊猫”,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关乎中国“饭碗”。为进一步加大黑土地保护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5月25日,孙吴法院开展以“以法之名,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走进孙吴广场,发放关于黑土地保护的普法宣传单,倡导大家保护好黑土地。此次活动共计发放普法宣传单2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0余人次。

    下一步,黑河法院将继续发力,继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企业及群众环保法律意识,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以司法之“为”守护蓝天净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建美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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