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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中院行政庭开展庭前调解促双方达成协议

  发布时间:2013-09-29 17:04:02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认真做好案件提前介入,庭前调解工作,使一起撤销土地行政登记的二审诉讼案件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案件开庭前,合议庭在查阅案件卷宗及相关材料时,发现案件的上诉人徐某与被上诉人刘某原本是多年邻居关系,但两家因土地承办流转产生纠纷,刘某因不服土地行政登记将乡政府和徐某告上法庭。刘某、徐某两家矛盾很深,案件一审过程中,在法院没有作出裁判前,均开始到人大、政法委等处上访。无论二审如何判决,总会有一方不服。在二审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多次找到徐某、刘某及乡政府的有关人员,耐心做徐某和刘某的思想工作,认真为二人分析法院裁判风险,帮助二人寻找化解其矛盾的最佳处理方法,最后两家在乡政府的见证下达成协议,并且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双方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行政庭以“提高审判质效、改进司法作风”为口号,对每一起诉讼案件在立案后开庭前,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寻找案件突破口,探求化解案件矛盾的新方式、新方法,耐心细致地做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工作,使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撤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肖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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