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河法院着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建机制、搭平台,为助力基层治理提供了有效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聚焦强基固本,健全制度机制。立足7个派驻法庭和13个未派出法庭工作实际,制定《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指引》30条措施和《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各人民法庭工作绩效考核评估表》,围绕“服务群众可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办案标准化”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海星法庭、五大连池景区法庭等4个派驻法庭结合地域特色创建工作品牌,实质性发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作用。未派出法庭成立法庭团队5个,以车载巡回等方式打造“移动微法庭”,主动上门断案、源头化解矛盾。
二是聚焦多元解纷,做强“三进”工程。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助推搭建“总对总”和“三进”多元解纷体系,全市法院与辖区15个居民服务社区、31个乡镇自治组织对接,选聘村屯社区诉讼服务员10名,设立“无讼村(社区)”9个,将诉前调解平台与“三级联动”、“四所一庭”充分融合,形成社区、司法、村居等单位支持和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22年,全市法庭调撤结案2744件,调撤率60.5%,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聚焦乡村振兴,延伸服务触角。以服务群众为核心,深入田间地头、农家炕头,开展巡回审判109次,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920件。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依法保障合作社经营、乡镇企业生产经营、畜牧养殖等民商事活动正当秩序,依法审结涉企案件1039件,为企业挽回损失11456万元。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与银行对接、与自贸区企业对接,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自贸区经济发展服务。在自贸区管委会设立法律咨询台,为企业立案、调解开通绿色通道。以普法宣传为载体,建立巡回审判点、法官服务站48个,开展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153次,为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有情怀的司法服务,有力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