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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中院:三项举措加强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

  发布时间:2023-01-12 16:55:57




    今年以来,黑河中院切实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开庭、当事人评价、结案“3 个100%”目标争创工作中,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得到省法院的高度肯定和褒扬。

    2022年审监一庭克服疫情防控不利影响,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创新庭审方式,攻坚克难,审结减假暂案件809件,圆满完成省法院“3个100%”工作目标。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举措: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减刑适用效果。

    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问题,严格审查减刑案件的实体条件。针对罪犯计分考核材料、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实践中较难把握、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点,从严把关,严格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确保案件质量关。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搞机械的“一刀切”,确保减刑公正适用,充分发挥减刑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作用,激励罪犯积极向好,改过自新。

    二是坚持全面依法审查,主客观改造表现并重。

    破除“唯改造分数论”的旧理念,既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也审查罪犯犯罪的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既审查罪犯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也审查罪犯狱内消费水平、家庭经济情况;既审查罪犯计分考核分数,也审查考核分数与考核期、加减分的对应情况。严格证据审查,对刑罚执行机关报请材料有缺漏的,限期补充提交,确保裁判依据充分、可追溯可查证,准确反映罪犯服刑改造表现。

    三是坚持弘扬工匠精神,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以“争先创优年”“案件质量提升年”为契机,提振精气神,全力克服减刑案件审限短、案件量大且集中的压力,承办法官作为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高度负责,精益求精,每一篇裁判文书做到语言精练、结构严谨、说理充分,标点符号合规,刑期计算准确,坚决避免裁判文书“跑粗”现象。司法辅助人员协助法官认真校对,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

    黑河中院审监一庭制定的开庭审理等操作规范,在全省法院刑事审监争先创优第二次推进会上受到表扬;已审结的减刑案件的数量、质量、效率在全省均排名第一,在全省法院减假暂案件“3个100%”目标争创工作第三次视频调度会上受到表扬;省法院在“法院信息”第51期刊载了《黑河中院三举措切实加强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文章;2023年1月5日,省法院来函,对黑河中院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予以褒扬,作为全省法院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的标杆。

    下一步,黑河中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为激励罪犯积极向好、改过自新、保障人权发挥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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