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北安法院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四项措施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强化破产审判宣传工作
加强引导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程序,为困境企业复苏提供便利,提高破产程序效率,满足要素资源得以重新配置的需求。北安法院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走进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北安市温州商会,向其发放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申请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帮助其明确线下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线上申请方式。制作《破产案件立案指南》,在北安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公示,让更多破产企业了解申办事项要求,避免跑冤枉路,减轻当事人诉累。
组建专业破产审判团队
以民事审判二庭审判人员为基础成立破产审判团队,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推进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步伐,对虽然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仍可能适应市场需要、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对其进行积极有效的挽救,实现企业再生,促进社会资源充分利用以及多方主体利益共赢;对不具有挽救希望和价值、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的企业,则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促其快速、有序退出市场。通过依法审理各类破产案件,纠正信用定价体系扭曲、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市场创造良好融资环境和创新创业条件,进一步释放生产要素,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北安法院在审理北安市某农机合作社申请破产清算案时,发现该农机合作社虽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但无法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账簿、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并无法对资产及负债情况作出合理解释。同时,审计报告结果对该农机合作社的资产负债无法作出准确结论,在此情况下,如径行宣告债务人自行申请的破产清算,对债权人利益将造成重大损害。北安法院破产审判团队遂向企业释明破产不是目的和手段,而是应该积极主动担责,实实在在投入资本,盘活企业。在主审法官的耐心释法和鼓励下,该农机合作社重拾信心,整合资源,准备切实投入注册资本,争取早日渡过难关,走入正轨。北安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大胆探索实践,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助力企业盘活资产,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重新焕发活力,走出了一条特色破产审判的新路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
充分发挥管理人职能作用
为公平、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保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高效履职,出台《北安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办法》,强化对破产管理人指导,帮助发挥管理人作用、梳理存在困难和问题、制定明确解决方案,对拟受理的破产案件,早调研、早准备,为后续的审理工作打好基础,进一步提高企业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黑河中院下发的《管理人个案考评表》对管理人进行评分,从团队配置、专业素养、勤勉尽责、职业操守四大方面对破产管理人进行科学评价,个案实时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管理人报酬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联合政府办、法院、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牵头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组织召开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会,统筹汇总提出法院在企业破产处置中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需要法院解决的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审判机制创新,不断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运行,协同化解企业破产难题,为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联动机制起作用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