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优化营商环境】黑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11-16 10:15:13



    9月8日,黑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总结全市法院1至8月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忠东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专班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院长、部门负责人及专班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1至8月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完成及各基层法院排名占位情况。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专班重点考评指标进行了逐项分析点评,并通过各基层法院之间、全市法院与省内先进地市法院之间横向对比的方式,深入查找全市法院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朱卫国强调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质效水平的整体评价。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尽快补齐短板,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要持续提高认识,主体责任再压实。全市法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工作的重要性。各基层法院党组和“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当前各项任务指标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绘好“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压茬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指标再提升。要对标先进地区和标杆法院,在对标学习中把短板补齐、把差距缩小,实现赶超跨越。要深入研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与法院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将优化营商环境与能力作风建设、案件质量提升、争先创优等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要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推送两级法院的工作亮点、成效经验和特色案例,努力提升营商环境感知度和影响力。

    三要落实“四个体系”,督导问责再发力。要强化“一盘棋”意识,把营商环境工作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充分运用“四个体系”工作落实机制,压实责任、重点推进,适时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调阅材料、约谈问询等形式,及时掌握和监督各院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