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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5 09:15:22


    案例一:黑龙江大庄园肉业集团有限公司诉爱辉区某冻品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案件简介:黑龙江大庄园肉业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其于2020年上半年巡查市场中发现爱辉区某冻品行盒装牛羊肉商品粘贴大庄园商标标识,侵犯大庄园商标专用权,并投诉至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冻品行作出行政处罚。 黑龙江大庄园肉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本院,请求判令爱辉区某冻品行赔偿假冒商标侵权给黑龙江大庄园肉业集团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

    典型意义: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黑河市知识产权局联手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并调解成功,三起系列案件都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为黑河地区同类经营者进行了一次有益、有效的普法宣传,减少类似纠纷的产生,更好的助推黑河市复工复产。

    案例二:烟台三环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某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烟台三环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锁具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享有“三环及图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公司诉称其于2018年发现,黑河市爱辉区某文具用品商店经营者张某峰销售假冒“三环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烟台三环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令张某峰停止侵权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典型意义: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庭审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对相关证据拆封并逐一进行了严格的对比调查。经合议庭审理认定,案涉侵权行为成立。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销售侵权商品的种类、价格、案涉注册商标、涉诉企业声誉及知名度等因素,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对烟台三环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中的合理部分给予支持,既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又考虑到了侵权者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对同类侵权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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