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进一步推进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近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树军带领审监一庭工作人员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谷继军及黑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召开减刑案件工作对接会。
于树军指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义重大,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法检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要互相配合、落实好《意见》要求,有效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办案,不断提高减刑、假释裁定的公信力,实现省法院提出的百分百开庭、百分百结案、百分百当事人评价,三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
谷继军表示,将进一步细化落实《意见》,切实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增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对省高院的工作要求予以理解和支持,表示会抓紧审核监狱报请减刑材料,尽快达到均衡报请、均衡结案。
双方商定将于近期与北安监狱、凤凰山监狱、华山监狱共同召开联席会议,探讨关于全面开庭审理模式下的繁简分流途径、方式,与刑罚执行机关商定案件的开庭方式和时间、证人出庭、证据出示等问题。
此次对接,对推动全市减刑、假释案件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对全市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