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波,男,1983年出生,汉族,共产党员,大学文化,2008年公考到嫩江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嫩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执迷事业 敢于创新
2018年,“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关键时刻、非常时期,田波同志被调到执行战线,扛起重任。“我是党员,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坚决完成组织交与的任务。”田波同志立即无条件带领实施团队干警投入“战斗”,常态化开启“5+2”“白+黑”的模式,白天出外勤、晚间学习规定、周末开会研究案情,苍天不负“赶路人”,嫩江法院如期完成了攻坚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通过工作,田波同志发现,执行案件矛盾纷繁复杂、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工作效能发挥不好,便利用休息时间,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办案规律和方法。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新执行模式构想,构建了“五集六段三分流”执行工作新模式。通过2年的试运行,切实破解了执行诸多难点、堵点,提高了工作质效,2020年、2021年其团队年均办案2700余件。
法润民生 善行为民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田波同志遵循的司法理念,也是他办案的指针。2020年,他承办了嫩江市某公司67件拖欠工资的涉民生系列案件,申请标的额30余万元。案件申请执行人众多,欠薪金额较大,且被执行企业已经停业,法人代表失联,案件前景暗淡。但他没有失去信心,立即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同时,与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局等多地部门沟通,查找失联的法人代表和财产线索,希冀能为进城务工人员拿回工资。经过一个月2省7地的奔波,他终于为工人执行回血汗钱。2021年,他又承办了44人申请执行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存款多被挥霍,案件难度较大。执行过程中,田波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言规劝,最终帮助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获得申请执行人高度满意和认可。
担当尽责 实干笃行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田波同志始终心有当事人,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忧其所优,经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在办理于某、邹某申请执行林某借款纠纷案件中,于某身患癌症、行动不便,每日靠药物维持,治疗急需这笔执行款。在了解此情况后,他数次传唤和实地寻找被执行人,但林某均以外地务工为由到处躲藏。某日晚上8时,他的电话突然响起,有线索称林某出现在某乡镇某村。他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经过近2个小时的搜寻,林某最终被“擒获”,鉴于林某恶意逃避执行,决定对林某实施拘留强制措施,完成任务时已经是次日凌晨两点。林某迫于压力,终于承认错误,并通知家属履行了给付义务。在领取执行款时,申请执行人连声感谢。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田波同志自披上“战袍”,就把“‘执着’信仰,‘执’为人民”,当作座佑铭镌刻于心。奔行于执行路上4年,他带领团队执结案件5341件,所办案件无信访、无违法违纪举报、16项指标排名无一落后。他本人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优秀政法干警称号,获嘉奖2次,荣记“三等功”1次。
田波同志既是执行战线的一个榜样,也是新时代年轻法官树起的一面旗帜!黑河中院号召:向田波同志学习,岗位建功,不负韶华、不负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