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内蒙古,雪渐渐融化,一辆法院的公务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嫩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晗一行要去内蒙古红彦镇寻找一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人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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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某于2019年向原告董某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王某某没有偿还。经原告董某多次索要,被告王某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无奈原告董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晗在接到该案件后,因被告王某某位于内蒙古,张晗根据原告董某提供的地址向被告王某某邮寄送达传票没有送达成功,张晗又多次与王某某电话沟通,王某某曾许诺到嫩江市人民法院接受开庭传票及相关法律手续并出庭应诉,但王某某均没有如期到法院参加诉讼。因王某某工作调动和疫情因素导致送达工作越发困难。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原告董某和张晗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确定了被告王某某的具体地址。2022年3月24日,张晗一行前往内蒙古红彦镇找到了被告王某某。经张晗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王某某同意分期给付原告董某欠款,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解决。
该案件只是嫩江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嫩江法院办案人员以锲而不舍、不畏艰险的精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传播了法律的温暖和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