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效提升年”和“争先创优年”活动要求,在不断学习、不断改进、不断实践中提高执行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经中院党组批准,3月28日,黑河中院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春季考”,检验干警基本素质能力和阶段性学习教育成果。
执行队伍开展“春季考”活动,黑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在考前,对活动组织进行了优化、对测试题进行了审核,确保“春季考”活动符合“政治建院”根本遵循、符合司法办案的实践要求。各基层法院党组亦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活动方案,党组书记、院长担任主考,并指令政治部、监察室协助配合。
执行队伍素质能力“春季考”锚定“夯基固本强素质、笃行实干提质效、争先创优夺红旗”工作目标,把范围划定为《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及数据指标等涉及能力作风建设的司法解释和制度文件,内容较丰富、理论有深度,针对性极强。
通过测试,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本领恐慌和能力危机感进一步提升,责任要求、规范要求、指标要求进一步深入人心。下一步,黑河中院将继续组织夏、秋、冬季考,把执行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抓牢、抓细、抓实,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行铁军,持续为黑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强有力的“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