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进一步贯彻新民诉法实施,在独任审理的同时,当庭宣判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主审法官介绍,此案涉及相邻关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完全符合二审“独任制”的条件。另外,年关将近,当庭宣判,也为两家矛盾画上一个司法句号。当事人辛某庭后表示,“没想到当庭宣判,为法官的高效率点赞”。
民事审判团队在严格适用独任制审理方式的同时,更加高效的审理案件,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尽可能的进行当庭宣判,将司法为民最大限度的走深走实。
下一步,黑河中院民事审判团队将继续认真贯彻学习新民诉法,以更加便捷、高效的程序审理案件,兼顾程序公正及实体公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