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历时四个月的纠纷得到化解。
原告刘某在为被告王某维修屋顶时不慎从屋顶摔下,造成刘某左髂骨等部位受伤,刘某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王某认为其与刘某不存在雇佣关系,而是与案外人孙某之间的承揽关系,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员在了解情况后,针对刘某、王某之间的特殊情况,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沟通,到原告被告住所找到二人做调解工作,最终王某同意赔偿。审判员又找到刘某及代理人,对其释法明理,刘某降低了赔偿数额。王某在得知刘某降低赔偿数额后,主动提出同意马上履行。刘某收到赔偿款后立即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案,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利益诉求,及时化解了纠纷,充分彰显了五大连池法院温馨调解,服务当事人,以当事人利益和社会稳定为重的司法服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