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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驱车七百里 为民寻得诚与信

  发布时间:2021-09-27 16:26:48


    近日,北安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干警驱车300多公里,前往哈尔滨市为当事人提供上门诉讼服务,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原告唐某云与被告曹某泽通过亲属认识,曹某泽将其兄曹某成承包的哈尔滨某公司位于北安市某平改立工程桥桩工程交给唐某云施工。

    工程结束后,曹某泽以总公司未拨付工程款为由,只给付唐某云部分工程款。唐某云找到曹某成,曹某成称如果找不到弟弟曹某泽,自己愿意承担工程款给付义务,但曹某成仍未按期给付工程款。

    唐某云认为哈尔滨某公司作为工程发包单位,亦应承担给付工程款的义务。但该公司以未与唐某云签订承包合同为由也拒绝支付工程款。工程款已拖欠五年之久。

    承办法官韩召峰受理案件后,多次与哈尔滨某公司负责人沟通,并联系双方当事人,寻找化解纠纷的突破口,但双方争议很大,未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在哈尔滨市路途较远,疫情原因又不便于出行,如双方到北安市应诉开庭会给双方增加诉累且不利于化解矛盾,于是决定带领合议庭法官到哈尔滨市上门开展工作进行面对面沟通化解纠纷。

    清晨出发中午到达哈市后,才发现哈尔滨某公司早已搬迁,并不在原告所提供的办公地点办公,原告也不了解这一情况无法联系该公司,被告曹某泽、曹某成兄弟又因母亲突发疾病回老家,与双方见面沟通陷入僵局 。

    对此情况,法官并没有放弃,经过多方寻找,确定哈尔滨某公司新地址,并告知原告赶到了哈尔滨某公司,在该公司通过微信视频与曹某泽连线,三方实时沟通商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终于可以坐下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三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当事人多次情绪激动陷入僵局。法官耐心向该公司领导详细讲解诉讼风险和利弊关系,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达成双方都认可的解决方案,哈尔滨某公司同意将未给付曹某泽兄弟的工程款予以代扣划拨给原告,曹某泽也同意此种方案,至此双方的纠纷得到化解。

    原、被告双方纷纷表示:“太感谢你们了,不辞辛苦远赴哈市,为我们上门服务,既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又化解了我们的纠纷,你们真是为民服务的好法官。”

    北安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转变司法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上门诉讼服务,用扎实工作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实的感受到了司法服务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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