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李某在某培训学校练习散打过程中摔倒,导致左尺骨骨折。
次日,李某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安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尺骨骨折、尺神经损伤。住院治疗7天后好转出院。
原告认为某培训学校对原告的受伤存在重大过错,遂将该培训学校及一起练习的学生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肘关节支具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8万余元。
北安法院民二庭法官刘东接到案件后,认真翻阅卷宗,仔细查看案件材料,并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经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心结较重,矛盾很难化解,在电话里难以沟通,于是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刘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并让双方充分理解对方的心情和感受,最终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对该案撤诉。至此,一场难以化解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