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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友起歹念行绑架 拿走钱物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13-08-22 16:26:24


    日前,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绑架、盗窃案件。

    被告人郑某某因长期参与赌博和想给家人买房而需要钱,遂产生绑架经常与其打牌的被害人何某某,并向何某某亲属索要赎金的想法。2012年10月初,郑某某准备螺纹钢筋和迷彩服、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后,曾二次到何某某家楼下准备实施绑架,但都因何某某已上楼,而绑架未得逞。2012年10月15日19时许,郑某某接到何某某约其玩扑克的电话,郑某某便决定在打完扑克后对何某某实施绑架。郑某某将迷彩服、帽子、口罩等装在一个塑料袋内,放在玩扑克的房屋后窗户下面,然后进入店内与何某某等人打扑克。当日23时许打完扑克后,郑某某携带塑料袋内物品迅速离开,并乘坐出租车来到何某某居住的楼下,在自行车棚内郑某某将迷彩服、手套、帽子、口罩穿戴好,手持螺纹钢筋隐藏在何某某所居住楼南侧第一个单元门内。当日23时36分许,何某某驾车回到楼下,郑某某见何某某下车,遂从后面追上何某某,手持螺纹钢筋将何某某打死。当日23时47分,郑某某将确认已死亡的何某某拖入何某某车内,驾驶该车到黑河市爱辉区爱辉镇的一沙坑处,用沙土将何某某尸体掩埋,并将螺纹钢筋扔到沙坑便道南侧一个深水坑内。郑某某驾车返回黑河市区,在第二中学西面的一个丁字路口处弃车离开。郑某某弃车离开时,将何某某拎包内的9 550卢布、2 960.00元人民币和一部SCH—W999型三星牌手机拿走。综上,被告人郑某某盗窃数额为人民币11 573.00元。2012年10月16日9时42分、11时46分、18时6分,郑某某三次向何某某的家人编发勒索短信。经法医鉴定:何某某因颅脑损伤小脑延髓池出血致呼吸系统循环衰竭死亡。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郑某某绑架何某某并向何某某家人勒索财物的主观意图明确,并为实施绑架准备犯罪工具,客观方面郑某某也实施了杀害何某某并向何某某的家人发送勒索财物短信的犯罪行为;其次郑某某使用暴力杀死何某某后虽获取一定财物,但获取的过程不是当场获取,而是在掩埋被害人何某某的尸体回到黑河市后,在弃车过程中郑某某临时起意拿走何某某钱夹中的2 960.00元人民币、9 550卢布和一部SCH—999W型三星手机,郑某某的犯罪行为符合绑架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采纳。被告人郑某某详细供述了绑架被害人何某某的犯罪过程,且与现场监控录像、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书等证据吻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郑某某犯数罪,应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郑某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 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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