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安法院受理一起原告夏某起诉被告李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案件分到民事审判一庭后,负责该案件的刘亮法官通过仔细阅卷发现案件纠纷十分复杂,且案件事实发生至今已相隔十余年。
后来,在送达过程中得知被告李某与原告夏某积怨较深,且被告李某已70岁高龄,身患疾病,行动不便,言语表达困难。
想到李某身体状况,开庭难以查清案件事实,结果可能因其特殊情况导致实体不公,刘亮法官建议被告李某委托律师代其诉讼,但由于被告李某身患疾病多年,看病治疗支出较高,不具备聘请律师的经济能力。
刘亮法官想到可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于是将法律援助联系方式告知被告李某,最终被告李某顺利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该案件如期开庭。
刘亮法官一直秉承着不忘初心,司法为民,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情理之间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