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动与少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黑河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张威带领支部书记代表及干警代表30余人到爱辉区新生乡开展座谈交流活动,新生乡副乡长陈景然,新生乡派出所所长相克全,新生乡下辖村村长代表张静以及新生乡各站办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双方围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相关问题进行广泛交流。陈景然介绍了新生乡作为北方游猎第一村的基本情况、鄂伦春族的民族特色及近些年新生乡在工作中取得的国家级荣誉。
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张威表示,以往黑河中院组织了大量的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今后会与少数民族乡多进行交流,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答法律问题。同时,诚挚邀请新生乡公务人员及群众到法院做客,观摩庭审、参加公众开放日和开展民族特色党建交流。以丰富的活动形式,加强各民族之间沟通交流,用法律护航民族传统保护,推进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第一党支部书记李金宇表示,鄂伦春是勇敢、善良的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先辈以渔猎为生,创造了丰富的民族文化。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走下山岭走出森林,与汉族和谐共生,到今天,已过上了安定富庶的生活。现在,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产业、具有现代特色的北药产业,正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中级法院干警愿意为鄂伦春族和本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来自西藏的藏族干警格桑卓嘎简要介绍了藏族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她说,了解了鄂伦春族人民生活特点,生态旅游和制药产业发展情况,感受到北方少数民族同胞与藏族同胞一样,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蓬勃发展,生产生活状况非常喜人。她表示,希望各少数民族之间多加强文化沟通,促进文化交流,发挥民族优势,做好民族团结。
经过座谈,中院与乡政府形成三点共识:
一是加强农村普法宣传。结合农村实际,针对村民生活中涉及较多的债权、债务、继承等问题多开展公益性解答。
二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帮助乡里、村里的决策,在法律层面进行把关。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采取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邀请村民参与法院的各项司法宣传活动,逐步构建法律意识,形成法律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