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黑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十项有力举措,推进线索办理工作。
1.强化组织保障。由1名院领导牵头调度,组建9人线索核查专班、38名员额法官案件评查团队,线索全核查、所涉案件全评查。
2.实施闭环管理。规范线索办理流程,线索接收后,第一时间登记台账,24小时内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研判分流,一账清单式管理。
3.严格背书明责。由线索办理组长签署研判分流和结案报送意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案件评查由条线分管领导分办、审签。重大疑难问题,提交审委会、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出台《提示》。对评查核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解释说明,对关键环节定位定责。
5.统一《模板》。制作评查报告、核查报告、反馈记录《模板》,强化直观要素参考。
6.实行“五办”。线索办理组长分案领办,全流程节点控制;4名骨干主办,审核证据、个案督导、撰写核查报告;主办下设4名协办,分担对接、移转、格式化文书制作、简单线索办理;对口头沟通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催办、督办,两次催办、两次督办后,不能补正的,提起问责。
7.开好“四会”。实时召开线索研判会、查办碰头会、主办会商会、全体成员会,研究解决工作问题。
8.注重同频共振。通过视频会、现场会,组织两级法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将相关台账、制度、管理方法同步传达基层法院,统一办理模式,与基层院党组协同,对核查报告前置性把关,统一报送。
9.加强个案指导。把个案指导寓于把关过程,评查意见由条线领导业务指导把关,核查报告和相应处理意见,由主办人、责任领导审阅把关,主要领导对结论性意见审批把关。
10.关注反馈效果。加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协助院内信访部门专司向当事人反馈,既强化释法析理,又帮核查人员腾出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