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一位老人来到嫩江法院伊拉哈法庭办公楼前,神情无助的坐在法庭门口。
书记员陈鹏发现了老人并把老人迎进了法庭,扶老人坐下,又为老人倒了一杯热水,逐渐拉近了距离。经询问,老人姓王,今年已83岁,老伴去世后,老人独居十余年,近几年,老人身体越来越需要照顾,但老人的女儿因外出打工未能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现在,老人靠农村基本养老金和捡废品度日,生活十分艰难。说着话,老人伤心的落下眼泪,希望能得到法庭的帮助。
陈鹏了解具体情况后,向庭长作了汇报,并主动请缨帮助老人。向老人索要了女儿的联系方式后,拨打了她的电话。在电话里,陈鹏讲述了老人的情况,并向其释明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希望她能到法庭来,坐在一起当面谈。
一个小时后,老人的女儿来到法庭。她说她的生活条件也不好,没有能力赡养。陈鹏对她说,现在生活条件再差,也不会比她幼儿时期差,让她想想小时候,父母是怎样呵护她的,现在自己又是怎样对待自己孩子的,“孝”字不能丢,况且法律规定赡养是义务,老人只需要一口饭、一点时间陪伴、一声“爸”的呼唤。经过教育,女儿也流下眼泪,愿意把老人接回家。陈鹏又劝老人不要记挂女儿的不是。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解,女儿搀扶着老人离开法庭。在走出门的刹那,老人和女儿几乎同时转回头,说了声“谢谢”!那眼神满是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