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黑河中院执行团队在北安法院和五大连池法院协助下,雷霆出击,对被执行人某公司所有的电子城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交付标的1000余万元。
焦某某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焦某某胜诉。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焦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查封、拍卖了电子城部分面积。因电子城纠纷较多,部分面积被强行占据,执行交付遇到困难。在经历百余件异议案件审查查明事实后,黑河中院执行局决定于3月31日对电子城进行强制腾退。
3月30日,黑河中院执行团队4人及集中抽调的10名法警组建的案件专班抵达标的物所在地,在当地法院召开了协调会,完善了强制执行实施方案。31日,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见证,执行专班对电子城采取了强制措施。执行现场,数十名围观群众和涉及该案的业主蜂拥而至,执行干警一边控制现场,一边做疏导工作,历时8小时,顺利完成强制清退和交付工作。
当地派出所和120急救中心为执行工作提供了现场警务保障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