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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黑河中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 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02-03 15:52:42







    近日,黑河中院收到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证书,顺利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结出的丰硕成果。

    2017年黑河中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近年来,黑河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工作,唱响司法好声音、培树司法好品牌、集聚司法正能量,深入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法院文明建设新发展,实现了文明创建与审判工作的双赢。

    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爱辉旅游法庭、“全国模范法官”杨艳红、全国优秀法院——逊克县人民法院——等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126个。

    黑河中院将以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持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风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再接再厉,续写新篇章,切实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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