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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哪样?我不是本人,我是他家亲戚···看执行干警火眼金睛识破演技

  发布时间:2021-01-18 15:29:35


    执行干警

    除了有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工作精神

    还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

    面对“演技派”的被执行人

    执行干警会告诉你

    啥叫慧眼识真

    一起去看看吧!

    【不还钱,还“失踪”了】

    宋某与乔某、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至嫩江市人民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还款时间,达成和解。

    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乔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因高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嫩江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来到高某位于嫩江市的住处、奔赴高某的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走访亲友查找并询问被执行人下落,但均未找到。

    【我不是“他”,我是“他家亲戚”】

    新年伊始,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高某嫩江市的住处,敲开门后,询问开门的男子是否为高某时,对方称:“我不是他,他没在这,我叫王刚,我是他家亲戚,我租他的房子。”

    【火眼金睛识破演技】

    执行干警从未见过高某,对比户籍照片和开门的人,相似又不能肯定,再三询问高某下落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先返回再做进一步确认。就在下楼时,执行干警觉察出异样,判断刚才的男子就是高某。

    再次来到高某家时,高某已经不在家中,问到他的去向时,其妻子的回答是“他跑了,看你们来了吓跑了。”

    最后,执行干警连爬5层楼,在住宅的9楼找到了高某···

    当向高某表明来意,敦促其履行义务时,高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于是,执行人员将高某带至法院。

    执行干警再次向高某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如不履行义务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一开始高某毫无悔意,当得知不履行给付义务就要被拘留时,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约定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温馨提示】

    新春佳节就要来临,嫩江法院严厉督促所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义务的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企图逃避执行,履行法律义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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