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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关作风整顿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黑河中院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10-13 08:26:5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10月12日下午,黑河中院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结合黑河发展大局和审判工作实际,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找差距、查不足、抓落实,推动作风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黑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忠东主持会议并做讲话。

    会议传达了10月9日市委召开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马里同志的讲话,以及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

    王忠东讲话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将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落实“五细”要求,对照“三怕”“三缺”“三弱”,查缺补漏,不断加大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力度。

    二是准确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内容。全力支持由政府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建设,尤其是中俄大桥建成,自贸区正式挂牌后,服务“一带一路”中俄贸易转型升级,要进一步落实商事审判条线服务、深入推进施行“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快速服务企业纠纷,不断增强特色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创新性。

    三是进一步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民商事案件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格审限管理,加强庭前阅卷、合议,减少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

    四是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人社、税务、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企业“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税收优惠、企业注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要加强司法宣传,一方面投资风险提示,引导中小投资者拒绝高利、理性投资,另一方面进一步唤醒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意识,促进中小投资者主动行权、维权;进一步推行 “小额速裁”,“纠纷调解”机制,解决目前诉讼难,受众面小,赔偿额度不大和我国目前诉讼法律制度上的难题;加强审判指引和案例发布,通过明确立案标准、细化庭审指引,加大发布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确保中小投资者保护案件适用程序的规范统一,进一步保障股东知情权、提高股东诉讼便利度、强化公司董事责任,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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