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技术室组织学习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八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党组书记朱卫国同志的讲话,学习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司法技术工作实际,对修正后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组织学习。
按照中院党组的要求,技术室继续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技术保障。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司法技术职能引领高质量的司法鉴定工作,把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尺,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和效果,确保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司法技术调解工作,结合“打官司不求人”等活动,落细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将调解工作贯穿在鉴定过程始终,不断提高委托鉴定调解工作的能力,化解当事人纠纷,缩短审判时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进一步加强司法技术工作能力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力的提升,按照一体化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把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技术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实际行动做好司法技术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绩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