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此案解决过程一波三折,但在法院、乡政府、村委会三方共同努力下最终获得调解成功。
2018年10月10日孙吴县正阳山乡清泉村的村民张某江收到了县政府颁发黑(2017)孙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008711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其耕种的北邻李某军(系张某江姑父)、南邻张某河(系张某江哥哥)的地块为28.5亩。但张某江在2017年耕种的时候只种植了22.5亩,有6亩土地没有耕种。经过丈量张某江认为其土地南邻张某河抢种其6亩土地,张某江遂与其大哥张某河协商解决土地问题,但最终未协商成功。
为了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张某江自2018年开始便走上了不断上访、起诉之路,2020年6月15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上诉人张某江与被上诉人张某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上诉材料。经过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本案如果调解成功不仅能够解决土地纠纷问题,还能更好的修复张某河、张某江之间的兄弟亲情关系。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充分的沟通,2020年6月23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曹伟、法官助理周峰强前往孙吴县正阳山乡清泉村对本案上诉人张某江以及被上诉人张某河的代理人张某萍开展具体调解工作。为了更好的促成调解,曹伟、周峰强还特别邀请正阳山乡纪委孙书记、清泉村村委邢书记一并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近5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张某河同意将6亩土地让与张某江耕种,同时乡政府也给予张某河适当的补偿。3年多的兄弟反目,终于在法院、乡政府、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当事人也在法院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农村土地纠纷往往涉及二轮土地承包时期的一些历史旧账,由于年代久远、当时测绘技术精确度等因素使得取证、举证难度较大,法院如果一味依法裁判往往很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则为此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和方式。